餐馆油烟呛人 居民叫苦不迭
家住巡津新村的陈大妈今年多次住院治疗,同时陈大妈的多位邻居也不同程度患上慢性咽炎、慢性支气管炎等病,他们认为这是楼下餐馆长期排放油烟所致。据了解,位于青年路巡津新村1号的一窝羊餐馆因为烟囱离住户家仅2米距离,一直以来都遭到周边居民投诉。
一窝羊餐馆左边是青年路522号大院,右边是巡津新村3号大院,院子与餐馆仅一墙之隔。据巡津新村3号大院住户介绍,该大院共有18家住户,以退休老人为主,一单元的9住户受油烟影响最大。住在一单元的陈大妈称自己长期被油烟熏,嗓子发炎等慢性病时常发作,今年多次入院治疗,最严重的一次是从1月份住到3月份才出院,之后断断续续地打针治疗至今。与记者交谈时,她虚弱得连说话都很吃力。住在三楼的吴大妈说,“看见餐馆烟囱的位置才知道,我嗓子疼痛与餐馆排放油烟有关,我这病和餐馆有关。”
住在青年路522号大院的也基本是退休老人。“这些油烟味掺杂了辣椒、大蒜的味道,闻了嗓子痛得不得了,我们就只能出来在小花台周边透透气。要不是孙子每天中午要来吃午饭,我和老伴早就搬家了。”坐在花台边拣菜的吴大妈说,为了避免餐馆油烟危害,院内小花台成了大家经常聚集的场所。
巡津新村社区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没有居民向他们反映,他们并不了解情况,但将与城管科工作人员一起去一窝羊餐馆了解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将让老板对烟囱进行调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西山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7日他们已派工作人员到一窝羊餐馆检查,要求餐馆在7个工作日内做到以下两点要求:一、规范油烟管道,对烟囱进行加高、加固;二、确保油烟进化器的正常运行,并且定期清洗,确保油烟达到标准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是否造成污染可以从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油烟气排放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判断。
据云大医院呼吸科陈医生介绍,餐馆排出的油烟含有大量烟雾、焦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化学成分,每天大量地长期呼吸,会对呼吸道黏膜造成刺激,并且会引起慢性呼吸道炎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等慢性病。老年人身体抵抗力比较低,长期呼吸这些油烟更容易患病。陈医生建议,居民在餐馆排烟的高峰时段关紧门窗,如果条件允许,最好不要待在室内。
清洗排油烟管道,皖清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