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平)昨日,汉口金色雅园二期二单元和三单元的居民向本报投诉,楼下一家名为“想见面”的面馆油烟和噪声搞得人不安宁。令人困惑的是,城管委认定油烟扰民,但环保局却说无产生油烟项目,“我们该信谁?”
居民们说,这家面馆5月6日开业以来,门面处炸油饺,后面卤牛肉,排出的油烟和气味,使居民“腹背受敌”,每天不敢开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江汉区城管委环境执法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8日去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面馆存在严重油烟扰民问题,当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面馆老板送来一份区环保局的《小餐饮审批证明》称:我局已于5月18日查勘现场,经核实,你店主要经营粉、面,现场无煎、炸、炒工艺且无产生油烟的项目。落款日期是5月20日,盖有公章。
昨日记者走进面馆,并没有看到在炸油饺,但柜台上放着一筐已炸好的油饺。下面条的师傅说,这几天检查,早上只炸一会儿,而平时要炸到中午。记者看到,炸油饺的地方是面馆隔出的一间小房,位于进门处左侧,一个白铁制成的排烟管道,从屋内牵出直通地下排污管道。面馆背后是居民区,墙上开了4个排风口,两根白色塑料管从面馆内牵出,也通向地下排污管道。
环保人员为何对油烟视而不见?区环保局办公室魏主任解释,当时面店老板想炸饺子,执法人员说那样肯定通不过,老板就写了一份承诺书,保证无煎、炸、炒等项目。
据悉,昨日下午,面店拆除了炸饺处往地下排油烟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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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管理相关规定
2008年出台的《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一般不应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严重安全隐患的餐饮、娱乐、服务经营场所;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设立的,必须通过社区居民自治听证决定或取得环境利益直接相关者的书面同意意见。中心城区内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项目,要通过专门的烟道排放,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应高于周围20米内的居民建筑。